如何看待闭馆以后,读者在图书馆避雨遭保安驱赶,保安究竟有没有错?
保安没有错。保安只是一个最底层的执行者而已,他没有权利决定是不是应该在闭馆后继续容纳上门的客人。他只能忠实地执行他被赋予的使命——维持图书馆的秩序。图书馆规定某个时间闭馆,那么他就应该确保在这个时间前客人必须全部消失,否则等待他的可能就是因为没能保证图书馆规定而受到惩罚,甚至失去工作。我觉得这是属于天灾的情况,大家都是受害者。硬要说谁错的话,首先客人是有错的,下雨不可能没有预兆,在下雨前就应该警觉,离开图书馆。其次是图书馆领导有错,他可以在现场指挥保安,让他不要赶人。可是并没有任何上级出来制止。总的说来,这事情还是不应该怪保安。
闭馆以后读者在图书馆避雨遭保安驱赶,须按规章制度办事吗?
分人、分事,图书馆闭馆,保安驱赶读者,按图书馆的规章制度,这件事保安做的没有错!下大雨了,正常5:30闭馆,结果这十几个人没有雨伞,外面雨下的有点大,这些人想在图书馆里避雨,保安不同意,态度挺强烈的,你看我们闭馆了,那就得关门啊,雨要下到你12点,我还得陪你们到12点呗,人家保安说的也没错!那规章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就不能改改吗?我为什么要改?因为你们态度不好,因为你们给我拍视频,说我不讲情分,不善良,人家到点关门,图书馆没要求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外面下雨义务收留读者吧!图书馆不关门,如果发生意外,谁能负责?我想知道那十几个人里大家互相认识吗?你知道所有人是好?是坏吗?如果发生了意外谁能为保安出头呢?如果上面领导追责,没有正常关闭图书馆,谁能为保安担责呢?我觉得他们有点以多欺少了,人家保安按规定做事,你们想让他破坏规定,还有理?我想问问什么地方跟你讲人情?你去办房产证,少一样,你让他别按规章制度办事?房产局搭理你吗?你跟他商量商量,你看好使吗?你家孩子入学,说好了房产、户口满两年,结果你差了两天,你让教育局别按规章制度办事?人家让你顺利入学吗?你犯罪了,说是为了家里年迈的母亲,你跟法官求情,让他看在你一片孝心,别按正常流程走了,他会放过你吗?所以别再责备这个保安了,规定就是规定、制度就是制度,人家没有错,错的是我们,我们想要的太多,却把责任归咎于人家身上!总结:去别人的地盘,请遵守人家的规章制度,如果这十几个人都走出图书馆,让保安顺利的关上大门,十几个人躲在图书馆的大门口躲雨,事情就不一样了,自己先做到,在去声讨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