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是干嘛的
司法部是行政机关,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于法院工作性质不同,法院是审判机关,按一府二院(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角度审视,与国务院并列。司法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1、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3、负责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4、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港澳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6、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7、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8、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9、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10、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谈判,履行司法协助条约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11、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组织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交流活动,承办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务;12、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13、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八条 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下列各部、会、院、署、行,主持各该部门的国家行政事宜:内务部;外交部;情报总署;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贸易部;海关总署;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不属上述四部门之工业);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文化部;教育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出版总署;卫生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指导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和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的工作。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的工作。为进行工作,各负指导责任的委员会得对其所属各部、会、院、署、行和下级机关,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
司法厅厅长什么级别
司法厅厅长本身就是正厅级。厅长是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职务,级别为厅级。是省人民政府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正厅级干部(地市级正职干部)是高级干部,级别比党中央国务院副部长级低半个级别,和司长平级。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市级为一个级别,平级。司法厅长是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最高领导,主要是管司法行政工作的,与审判工作丝毫不沾边的。审判工作是由法院负责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干涉法院的审判工作的。这是两个部门的工作,所以如果论级别厅长大于庭长,因为厅长是正厅级的部门一把手,而庭长是法院内部的审判庭的部门一把手,而庭长是法院系统的一个部门领导,从最高人民法院部门到基层人民法庭的一把手都是庭长,是不好与厅长相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