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司机停车互殴

时间:2026-01-17 17:28:32编辑:流行君

乘客殴打司机有什么处罚

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乘客殴打司机,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后果,则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正在驾驶车辆而且车上有人,则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乘客殴打驾驶员的行为本身就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乘客殴打司机有什么处罚?

乘客殴打司机,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后果,则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正在驾驶车辆而且车上有人,则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乘客殴打驾驶员的行为本身就违法。作为一个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这种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庆公交车坠江是否是司机故意导致?

不是。录像已确认是因与乘客争吵互殴造成车辆失控。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入江中。2018年10月29日14时20分,经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并综合接报警情况,初步核实失联人员15人;10月31日0时50分,黑匣子打捞出水并交给当地公安部门;10月31日23时28分,重庆万州长江二桥坠江公交车被打捞出水;11月1日15时,已找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部确认,仍有2人失联。2018年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事故经过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22路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后坠江。据了解,发生事故的万州区长江二桥道路全宽20米,双向四车道,设有道路中心实线。记者从重庆市公安部门获悉,从长江二桥冲下坠江的公交车已确定为一辆当地22路公交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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