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公愤!重庆一小区人贩子明抢小孩,这件事给予我们哪些警示?
重庆一小区人贩子明抢孩子,这件事给予我们两个警示,一个是要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另一个是要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处罚力度。一、重庆一小区人贩子明抢孩子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被拐儿童寻亲成功,大家在庆祝他们一家团聚的同时,也十分憎恨让他们骨肉分离的人贩子。在重庆就发生了明抢孩子的一幕,真是让人气愤不已。重庆长寿区的某个小区内,一名女子被群众围堵,因为这名女子干了一件十分丧良心的事情,她竟然想拐骗孩子。事发当天,三名孩子在楼下玩耍,女子在食杂店购买了小零食找他们玩,期间女子想要强行带走其中一个孩子,好在孩子挣脱了女子,并将此事告诉了家长。二、这件事给了我们哪些警示女子光天化日之下明抢孩子,是不把法律放在心上,她嚣张的行为引起群众的不满,大家将其围困并报了警。这件事情给了我们两点警示,分别是要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处罚力度。孩子是家里的宝,如果不小心被拐走整个家都塌了。国家现在严打拐卖儿童的行为,女子还敢知法犯法。这也是给我们家长一个警示,平时一定要给孩子灌输安全防范意识,比如不跟陌生人走、不拿陌生人给的东西、不吃陌生人给的零食等。为何女子敢明抢孩子,很可能是法律对此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如果将其定位重罪,谁还敢拐卖儿童。还有拐卖儿童背后交易问题,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些背后的“交易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综上所述人贩子小区内明抢孩子,这件事给了我们两个警示,分别是要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加大对拐卖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
抢孩子是什么罪
抢劫孩子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等行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二、如果买妇女、儿童,不是为了卖,而是为了收养或作妻子等,构成什么罪?1.如果犯罪行为人不是为了金钱买卖,而是为了收养或买来是为了作妻子,则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2.如果收买人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要购买,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三、拐卖儿童需要注意的问题1.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地居住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转卖给他人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2.如果收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侮辱、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不仅要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而且还要根据其行为,构成其他的犯罪,如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关押,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则另外构成非法拘禁罪;3.如果伤害的,则另外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虐待行为的,另构成虐待罪。4.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另构成强奸罪。5.如果某人犯了几个罪,应将其所构成的数个罪一起并罚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抢小孩构成什么罪名?
法律分析:
要看具体情节。可能构成抢劫罪、绑架罪、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