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申请

时间:2026-01-24 06:17:21编辑:流行君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人在杭州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4、申请人在杭州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杭州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材料
一、《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三、申请人入杭户籍5年以上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和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
七、本市持证低困家庭,提供市区民政部门签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八、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九、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申请材料须知
一、“户口所在地址”填写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地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时,应提供户口簿首页(即地址页)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所在页。
二、申请家庭应填写“婚姻状况”,包括已婚、离异、未婚、丧偶四种类型。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2.离异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3.未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4.丧偶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
三、“申请家庭成员”是指与申请人同一户籍且符合申请条件,愿意作为共同申请人的直系血亲。
四、配偶及申请家庭应填写“上年度可支配收入”,需提供的收入证明具体如下:1.有工作单位的填写所在单位全称,提供社险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附收入详细清单,由单位在收入证明、详细清单、申请表上盖章确认;2.个体经营人员填写商户全称,提供商户出具的收入证明并附收入详细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国、地税局的税务清单原件,商户在收入证明、详细清单、申请表上盖章确认;3.离退休人员填写“离退休”,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企退人员提供社区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的上年度离退休工资清单,由社区或街道的劳动保障站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4.持失业证人员填写“失业”,持就业援助证人员填写“待业”,出具上年度全年注册有效的《失业证或《就业援助证复印件,由社区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5.与街道社区签订过灵活就业协议的人员填写“灵活就业”,提供上年度灵活就业协议复印件并填写收入具结书,由社区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在申请表盖章确认;6.申请人配偶为农业户籍无业人员填写“务农”,如无收入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上年度无收入证明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7.全日制在校学生填写“在校生”,提供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复印件;8.现役军人填写“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部队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符合杭州市区安置条件的证明原件。
五、申请家庭应提供房产状况证明,具体如下:1.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属本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地址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证或拆迁安置协议书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房产情况证明;2.申请人、配偶属现役(转业)军人的,由本地所在(原)部队师级以上后勤部的营房部门或房改办开具军队住房情况证明;退回的军产房请提供退房协议。


杭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杭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申请家庭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网上办事→办事大厅专栏)进行预登记申请。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
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
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7、领取《受理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专栏)自助打印《受理单》。
8、公开选房。
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根据《选房通告》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9、办理配租入住。
公开选房结束后,申请人根据规定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二、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1、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4、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
7、低困证明;
8、优先保障相关证明(优先保障家庭需提供);
9、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工作单位需提供);
10、单位介绍信(有工作单位需提供);
11、公示表(有工作单位需提供);
12、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有工作单位需提供);
13、单位具结书(有工作单位需提供);
1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有工作单位需提供);
15、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明(创业人员需提供);
16、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证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需提供);
17、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需提供);
18、工商营业执照(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需提供);
19、1年以上完税证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需提供);
20、学历证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需提供)。


上一篇:非你莫属张绍刚失控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