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郑州公积金电话客服热线:0371-12329。办公电话:0371-67172096。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46号附8号。邮政编码:450007。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电子邮箱:zfgjjbgs@126.com。传 真:(0371)67172191。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郑州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1994 年,隶属于郑州市房改办(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批复的《省会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 2002 年 11 月经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编〔 2002 〕 59 号), 2005 年 1 月更名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直属 正县级事业单位。以上内容参考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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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在实践中,房价连年攀升,在大城市买房的难度越来越大。住房公积金是许多单位都会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郑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步骤二: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步骤三: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步骤四: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二、公积金提取条件(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或退休;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3、出国或出境定居;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6、职工被判刑;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个,可提取公积金,否则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三、怎样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综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等。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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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过查询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37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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