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欠钱人的照片贴出算不算违法
属于违法行为,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传播债务人照片和张贴告示的行为,存在侮辱或者诽谤行为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扩展资料: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侮辱罪
我老公欠钱讨债人把我们的照片和欠账贴墙上违法?
当然违法,债权人的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肖像权。法律分析首先,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应当采用合法的途径,不得侵害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起诉至法院,寻求法律的保护,债权人胜诉并且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从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能采取非法的途径来主张权利,从而侵害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本案中,债权人采取“贴照片和欠账”的方式逼迫债务人还款,很显然,这种方式侵犯了债务人和其他人的肖像权,因为债权人未经允许公开了债务人和无关人员的肖像。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而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丈夫作为债务人,妻子作为第三人均有权依据民法典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可以请求债务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最后总结一下,讨债人把债务人和无关人员的照片和欠账贴在墙上,侵犯了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肖像权,债务人和第三有权要求讨债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