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318亿富豪猥亵女童被判五年,与其住同一酒店的情妇为何也判了四年?
虽然目前警方并未对这两个人的关系进行说明,但通过记者的调查可以合理怀疑在此次猥亵儿童一案中的两个被判刑者就是情人关系。而正是因为这层关系所在,该女子才会为其带去年仅九岁的女童。 01、周某某到底是谁?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一案终于落下帷幕,而这位身价上百亿的成功人士被法院宣判判刑五年,虽然不少人认为这样的惩罚与女童一辈子的阴影比起来实在是不值得一提,但不得不说这已经是法律限度内最大的惩罚结果。而他的入狱也是向公众证明了法律的公正性。不过除了这个人渣之外,还有一位姓周的女性也被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相比起王振华的身份信息被扒得底裤都不剩的状况,周某某的身份像是一团迷雾,除了警方,没人知道她到底是怎么说服受害者的家长,将受害女童骗到上海;也没人知道她与王振华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为何她会选择为王振华做出如此丧尽天良之事。但人活在世毕竟会留下种种痕迹,而根据相关记者的调查,周某某的身份似乎就是王振华的情妇,而在案发当天,两人甚至还住在同一家酒店。02、王振华被证实曾有出轨之实此前有一位尚未透露身份的网友曾经在网络上发布过关于周某某的相关身份信息,信息显示这位女子原籍本是常州,后来使用了非常规手段将自己的户籍转到了江苏徐州。而根据这位网友提供的信息,他表示这个女子背后并没有人民日报谴责质疑的输送幼女的利益链,她仅仅是为王振华一人服务,长期为其物色好下手的对象。而后来根据警方的通报以及媒体的报道显示,在案发当天的确有一位同名同姓的女士入住了王振华对女童施行侵害的酒店。巧合的是,该女子的籍贯同样是江苏徐州。除了这些信息之外,相关记者还从一位曾经与王振华交好的老友处得知了一个消息,在2000年左右,王振华曾经与一位周姓女子发生了婚外情,两人如今有没有联系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王振华的确是与周姓女子有过联系。尽管目前警方仍未对这一关系进行回应,但从这一点来看,两人的关系的确是存疑。如果周某某真的是王振华的情妇,那么她的所作所为也就可以解释了。但尽管如此,周某某的行为还是让人十分唾弃,这样的行为与当年那个骗护士回家供丈夫玩弄,后将其残忍杀死的孕妇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说得好听是痴情,但实际上就是坏到了骨子里,为了私欲而毁了一个小女孩的一生。
300亿身家富豪猥亵女童,被判五年,判的多了还是太少?
性侵事件时有发生,每次发生这种事情,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的心都揪成一团,十分难受。性侵是对女性的不尊重,也是对女性群体的一种伤害,因此,对于性侵、猥亵者,我们应该严肃处理,必须给予他们严厉的惩罚。拥有300亿身家的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被判五年,引起网友的热议。一个这么有钱的董事长,吃喝不愁,怎么就有性侵他人的不良癖好呢,还是对一无所知的小女生动手,真是一个衣冠禽兽,社会败类呀!对于最后法院的宣判结果,不同的人有不一样的意见,有的人认为觉得判得多了,有的人觉得判得少了,理由如下:01、大多数人觉得这次判的年数太少了。因为性侵本来就是一件行为很恶劣的事情,常人都是无法接受的。首先,强行伤害女性,强迫她们做性行为的事就是不对的,这构成强奸罪。在我国的法律中,强奸是一种很重的罪,要判的年份就比较久。而王振华干的不是强奸,而是对女童的猥亵,这种行为更让人觉得恶心。小女孩还什么都不懂,他竟然也忍心下手,况且自己还是一个五十多岁,马上要退休的人,真是晚节不保。按道理,王振华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受过这么多年的教育,应该学会做基本的做人原则,怎么会侵犯他人呢!如果是街上的流浪汉,从来就没有接受过教育,一直都那么野,这种人猥亵儿童,我们心理上也许更好接受一些。他们是文盲,没有接受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所以才会犯错。但是,对于王振华干出这样的事情,我们是不想原谅他的,因为他是明知故犯!他在猥亵女童之前难道不知道这是犯罪的行为吗?他肯定是知道的,可是他没有忍住一时的兽欲,还是对女孩下手了。明知故犯,那么多年的书白读了,学校教出那样的人渣也是失败,王振华是不值得我们原谅的,因此,只判5年,太少了。02、也有人认为判的太多了,他们认为王振华作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家,给社会做出了贡献,不应该判这么久。的确,论企业家才能,王振华是一个不错的苗子,这么多年以来,把新城控股经营得很好,也给国家贡献了不少的税收。但是我认为他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和他所犯下的罪行是没有关系的。就比如说,你能够接受一个表面上天天做慈善,背地里感情生活复杂,强暴他人的人,甚至杀人放火的人吗?显然是不能的吧!因为功是功,过是过,两者是不能相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