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羽终于得到郭敬明道歉,发现抄袭行为后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我认为在发现抄袭行为之后,的最正确的一个做法就是收集证据,只有收集了证据,才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当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那么法院是不能够进行判决的,而且也是不能够进行支持的。一、时隔15年之后郭敬明终于道歉了现如今郭敬明终于进行了道歉,这也算是对于这15年的一个交代,毕竟当事人在这个过程当中已经损失了太多的利益,郭敬明却依靠着这样的抄袭而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二、每一个创作者都必须要有版权意识在创作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具有版权意识,毕竟这个社会当中我们国家也一直在强调版权,如果进行抄袭的话,那么对于社会的规则就是一种践踏,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而且也会受到社会的抵制,对于自己的长远发展是没有任何的好处的。三、这一次的联合抵制出现了效果之所以会出现目前的状况,完全是因为这100多个人的行为已经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这是因为受到了巨大的压力,所以才会选择进行道歉的,尽管是迟来的道歉,但是依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于后人来说也是一种很好的警告。创作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任何的创作背后都是有非常大的辛苦的,所以郭敬明的这种行为对于社会当中其他的创作者来说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行为,而且其他的创作者在之后也不会有更大的动力进行创作了,所以这个社会当中的版权意识必须要强烈而且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相关部门必须要介入调查,才能够让这个社会当中出现更多的创作,也能够出现更多的创新。
郭敬明向庄羽道歉,并把抄袭小说相关收益赔给对方,这样的行为值得原谅吗?
对于城市的发展来说,很多人都是向往城市的日子,同时自己也是不断跟随时代的发展,这是很好的事情,但是其中问题也很多,尤其是抄袭方面的版权问题,早期的时候真就是到处都是,尤其是郭敬明,人们会疑惑郭敬明向庄羽道歉,并把抄袭小说相关收益赔给对方,这样的行为值得原谅吗?从我的角度来看,并不值得原谅,一点诚心都没有,简直让人难以接受,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吧。首先一个很简单的道理,自己确实抄袭了,自己都可以这么做,难道还怕别人说不成,就像姚明所说的“自己打球打成这样,还不让粉丝说?”这就是一个责任上的问题,是不是抄袭自己心里面肯定有数,但是当时面对抄袭的质疑的时候,郭敬明压根没有一点觉得自己做错的感觉,就连基本的道歉偶读不会,简直让人很是无语,所以要是道歉可以的话,早就很多年前道歉了,等到现在才道歉,才知道自己错了,这是不可以原谅的行为。还有用罗永浩的话语说,这就是耍流氓的行为,郭敬明靠着抄袭别人的书,挣了300万,结果法院判下来,确实是抄袭,一点道歉都没有,就好像自己并不是抄袭的一样,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判下来的结果就是赔偿30万就可以了,然后书还可以接着卖,简直就是耍流氓的行为啊。尤其是最近大家也知道,圈内对于郭敬明开始了很大的抵抗,原因很简单,作品都是抄袭过来的,还有不断带着新人拍烂片,确实他自己挣钱是可以,但是想一想自己的责任,影响力这么大,结果就做这样的事情,还带着未来的希望一起,所以真的不值得原谅。
于正和郭敬明的“丑事”板上钉钉,为何还能光明正大的上节目?
最近,《我就是演员》第三季在浙江卫视上线,饱受争议的于正坐在了导师席。 让人称奇的是,于正过去一直是个油腻的胖子,可这一次他减肥成功。 在美颜滤镜的帮助下竟然显得眉清目秀,举止投足之间散发出一股斯文的气质,和网上吐槽的“于妈”、“死丫头”判若两人。 于正在节目里也表示,自己要在节目里展现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 果然节目开始后,于正化身成为一名严苛的导师,他怒斥李汶翰没有演技,说姜潮油腻,更是直言王霏霏没有当演员的潜质。 节目外,于正也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分享了7条去油腻心得,并在第7条意有所指地说 “心里油腻和浅薄的人比外表油腻还让人恶心” 。 总之戏里戏外,于正给自己立了个“敢为人先,仗义执言”的导师人设。 你别说这一套操作非常有效,有些网友已经被他圈粉,甚至犯花痴地说,原以为于正是个油腻中年大叔,没想到40岁了,身材保持这么好,比台上的小鲜肉还有精神,直接可以出道了。 可是另一边,不少人的态度却截然相反,他们对于正已然足以用“恨”来形容。 最先发难的是电影人谭飞,他是四川大学中文系毕业,被称为“影视界的知道分子”,他言辞犀利发了一条指责于正的动态,形容其为“抄袭起家的编剧”。 著名编剧汪海林转发了这条内容。 这一下惹恼了于正,他在自己的评论区里写道“一汪死谭”,怒怼汪海林和谭飞。 汪海林知道后,立马模仿于正的“文体”在社媒上给了于正7条人生建议,单从内容看,不是人品问题就是涉及违法,几乎每一条都直戳死穴。 于正立刻回应要起诉汪海林。 汪海林也当即表示:不起诉,你就是个弟弟。 于正和汪海林之争暂时告一段落,结局如何尚未可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经过这么一番炒作,《我就是演员》第三季真的要火了,浙江卫视请于正的这笔钱真心没有白花。 皮哥静观整这起事件后,不免有联想起前段时间在《演员请就位》中担任导师的郭敬明,这位也曾饱受汪海林的炮轰,两场风波何其相似,几点看法与大家分享。 一、汪海林有没有资格批评于正、郭敬明? 汪海林这些年以敢于揭露影视圈黑幕而被大家熟知。 比如他爆料电视台的选片女主任最喜欢小鲜肉演的剧,为了讨好这些位高权重的中年妇女,很多小鲜肉被迫去陪酒。 比如他说女制片都是“色情狂”,找小鲜肉拍戏就是欲求不满。 比如他爆料当年和煤老板在洗脚城谈投资,都是女演员作陪。 这些爆料极具眼球效应,也让汪海林受到了大家的追捧,可是很快他遭遇了口碑反噬。 质疑他的人有几点理由。 汪海林是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作为圈内领导却很少提出过有力的措施拨乱反正,只图一时口快,爆料点黑幕给自己贴金。 汪海林自己的编剧水平不行,翻翻豆瓣,他的作品口碑一言难尽,最被人熟知的就是《一起来看流星雨》,这部剧就是他最讨厌的流量明星演的。一个编剧业务能力一般,却靠爆料黑幕出名,这事本身就很魔幻。 很多网友直指汪海林也是双标人,对于郭敬明和于正这样的争议声很大的虾兵蟹将重拳出击,对于业内真正的大佬却不敢放一个屁。 基于这些原因,许多人觉得汪海林没有资格指责于正、郭敬明。 但皮哥觉得,任何人都有质疑的权利,我们要听听他说的对不对,而不要去纠结他是谁。 别说汪海林了,就是拍了《逐梦演艺圈》的毕志飞一样有资格评价于正、郭敬明。 二、于正、郭敬明的魔幻“丑事” 汪海林和于正早就结下梁子了。 当年于正看上了琼瑶的作品《梅花烙》,想要购买版权,琼瑶不卖。 后来于正自己编剧的《宫锁连城》上线了。 2014年,琼瑶一纸诉状将于正告上法庭, 并找来汪海林当专家辅助人,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第一次。 于正那边也四处求人物色自己的专家辅助人,但整个编剧行业没人愿意做这种有损羽毛的事,最后于正的专家辅助人空缺。 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很快宣判于正败诉,赔偿500万元加公开道歉。 这是中国史上赔偿金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 案件结束后,中国编剧协会的139名编剧联名呼吁封杀于正,《人民日报》评价于正是“文贼”,按理说于正应该被钉在了 历史 的耻辱柱上。 可是于正赔了钱拒不道歉,等事情热度过了,他复出荧屏,还成为了导师,在省级电视台上指点江山了。 提到于正,很多人自然想到郭敬明,两个人堪称影视圈的卧龙和凤雏。 他们都是文人出身,都是黑料缠身,都是一次次重拳出击锤不死,成为了资本力捧的香饽饽。 那边于正和章子怡在《我就是演员》上谈笑风生。 这边郭敬明和陈凯歌在《演员请就位》里“称兄道弟”,而距离他抄袭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 2006年,作家庄羽起诉郭敬明,称他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自己的小说《圈里圈外》。 法庭很快宣判,郭敬明抄袭事实成立,赔偿庄羽21万元,并且公开道歉。 和于正一样,郭敬明赔了钱却拒绝道歉。 而他的粉丝也给他疯狂洗地。 比如有粉丝就说,你庄羽写的小说没有火,我家小四给你改了改就大火了,这不就证明郭敬明的实力吗?抄袭不仅无罪,抄袭还有功! 这是这些惊世骇俗的言论,使得郭敬明从“污点艺人”变成了 “争议艺人”。 2006年抄袭事件刚结束,2007年郭敬明就加入了中国作协,成为史上最年轻的成员。 你说这事魔不魔幻,难怪郑渊洁要愤怒退出中国作协呢。 风波之后的郭敬明一步步退居幕后,成为了公司老板,真正“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前几年他还上了央视节目,给自己树了个“直面争议”的坚强人设。 最后被郭敬明一句“纯属捏造,已让律师处理”给轻松化解了,这事最后真的不了了之。 三、于正与郭敬明算不算劣迹艺人? 劣迹艺人是一个行业专用术语。 国家广电总局前几年专门出了规定要封杀劣迹艺人,我们先看看国家是怎么定义这一名词的。 劣迹艺人是指道德败坏,存在人生污点,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的一类艺人。 客观来说,从这一规定出台后,执行力度确实很大。 你看看文章,够厉害吧,可是因为“周一见”,现在还翻不了身,最近央视热播的电视剧《装台》,把他的镜头删了个干干净净。 你再看看范冰冰,腕儿够大吧,可是因为“税务问题”,沉寂一年多,多次想要复出被摁得死死的。 你再看看柯震东,因为吸毒,大好前程被毁,现在还能看到他的一点影子吗? 大众对于这样的永久封杀纷纷拍手称赞,这些人“死”得透透的也是民心所向,但话又说回来,这边不给一点机会,为啥那边于正和郭敬明却没事? 再结合其他艺人,我们可以发现,“劣迹艺人”虽有明确定义,但具体判断时“标准”却很模糊。 比如成龙,有私生子,自己也承认“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他算不算劣迹艺人? 比如关之琳,在香港是“惯三”了,自己在节目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她算不算劣迹艺人? 比如章子怡,当年的“诈捐门”历历在目,她算不算劣迹艺人? 比如赵薇,前有当年的“军旗事件”,后有2017年“被罚禁入股市5年”,她算不算劣迹艺人? 所以,如果严格按照定义来,那么在鱼龙混杂的 娱乐 圈里,恐怕大部分艺人都要被封杀了。 标准模糊就产生了自由裁量权,这就滋生了“双重标准”。 说你是劣迹艺人,你就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 比如我们都知道吸毒是一条红线,但导演张一白吸毒后照样拍了一系列电影,不少还是国庆档上映。 比如黄海波被人设局嫖娼,这几年做了这么多尝试,至今仍然看不到出头之日。 这就是现实的悲哀,模糊的规定没有成为维护正义的武器,反而成了部分人手里的匕首。 回到那个问题,于正和郭敬明算不算劣迹艺人? 于正和郭敬明,他们的“劣迹”是板上钉钉的,是足以写进中国司法史的。 可就是因为界限不明晰,他们爬上了高位,他们掌握了话语权,他们抱团取暖,他们“同仇敌忾”,最后他们不再是劣迹艺人,而是“传道受业解惑”的导师。 在中国的省级电视台上,在中国最大的视频平台上,台上的演员,台下的观众,摄像机后的导演,背后的投资人都知道他们过去的斑斑劣迹,却揣着明白装糊涂,陪他们演戏,尊称他们老师,这是何其悲哀的一件事。 我们普通人还在享受996的福报的时候,他们却招摇过市赚得盆满钵满,实现了财富自由,甚至言辞恳恳教导新生代,这是何其荒唐的一件事。 最后,皮哥宁愿现实中多一些汪海林这样背后捅刀的真小人,也不愿看到于正和郭敬明这样在台上人模狗样的“伪君子”,毕竟血淋淋的现实要比粉饰的太平更让一个行业获得进步。 文/皮皮电影编辑部:忍者爱吃鱼 未经授权请勿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
郭敬明《爵迹》抄袭了多少作品?
郭敬明的新书《临界·爵迹》,是纪念他出道十周年的作品,难道也是继《梦里花落知多少》、《幻城》之后又一经典“抄作”?
近日,郭敬明的新书《爵迹》被网友指出,不仅仅抄袭了日本一家动画公司在2005年出品的动画《命运长夜》,同时还抄袭了新近成立的“草根协会”副会长、知名武侠作家独孤意的扛鼎之作《独孤神侠传》系列中的某些桥段。
《命运长夜》
新书涉嫌抄袭日本动画
书中内容连数字都懒得改动
郭敬明说过,我本性温和,不喜欢批评别人!但这回,郭敬明却又不得不遭遇“被批”的命运。原因就是他的新书《爵迹》。
该书上周正式上市,但就在书中内容公布后不久,便有网友惊呼:郭敬明不愧为“抄男”,《爵迹》的剧情和日本一家动画公司在2005年出品的动画《命运长夜》有着惊人的相似。
动画《命运之夜》(又名《命运守护夜》、《Fate stay night》)在前几年非常红,主要讲述的是7位魔术师为了争夺圣杯,召唤出各自的使魔(英灵)进行战斗的故事,这场战争被称为“圣杯战争”。
而郭敬明的新书《爵迹》中甚至连数字都懒得改动,7位魔术师变成了7位王爵带着自己的使徒进行厮杀而展开。“灵魂回路”、“魂力”、“爵印”等术语,与《命运之夜》中独有的“魔术回路”、“魔力”、“魔术刻印”等概念雷同。郭敬明不过是换了一个名称就拿来自己用而已。
更有网友指出,郭敬明的《爵迹》还抄袭了新近成立的“草根协会”副会长、知名武侠作家独孤意的扛鼎之作《独孤神侠传》系列中的某些桥段。
独孤意表示,他目前还没有看过《爵迹》一书,但对“郭小偷”的“扒手”行径向来鄙视,一旦证实网友所说不虚,他将会毫不留情地拿起法律武器,对郭敬明予以坚决打击,同时还将呼吁“中国草根协会”的广大会员对郭敬明其人其书坚决抵制。
出道10年头衔多得吓人
网友封郭敬明为“借鉴帝”
记者发现,一本带有郭敬明亲笔签名的限量版《临界·爵迹》在网上甚至被叫卖到799元的高价。抄袭事件曝光之后,曾下单购买的读者有人懊恼不已:花了几百块,买本抄袭书,不值,太不值了!
不过,也有人质疑这事不外乎又是一次炒作,至少让那些原本不曾关注《爵迹》的网友,有兴趣买本回家,研究郭敬明精湛的“抄袭术”。
出道10年,郭敬明的头衔实在多得吓人:“抄男”、“郭小偷”……如今《爵迹》抄袭一事,又再次遭网友调侃成“翻译局局长”:与其说郭敬明是写小说的,倒不如说他是做翻译工作的,拿着日本的动画一经翻译就成了他自己的东西,翻译局局长的位子非他莫属。
继“预测帝”章鱼保罗之后,郭敬明又十分荣幸地被网友封为“借鉴帝”。豆瓣网友“soraempty”更是称赞郭敬明“借鉴”的手法比过去高明不少:“华丽的文字、愈发神奇的借鉴技巧,都是《爵迹》和小四教会我们的,甚至于金闪闪那强大的王之宝藏,也是在借鉴仅仅身为第七王爵的主角CP的天赋。”
就郭敬明《爵迹》抄袭日本动画《命运长夜》一事,记者采访了杭州一些相关动漫人士,对方表示目前还未看过《爵迹》,暂不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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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爵迹和动画fate【命运守护夜】我都有看过,确实是惊人的类似》。
不过,他连在我心中是神作的【圣传】都能抄,我就没啥好说的.就这样呗.
但是还是希望各位也去看看这些被抄袭的神作.
祈祷下次不是我最爱的【翼】吧.
对于一个clamp迷来说,我很淡定、冷静了。真相各位自己去判断吧。
郭敬明的「爵迹」是否抄袭了 Fate 系列?
个人觉得确实抄袭,而且肯定不止抄了《fate》。《爵迹》中王爵与使徒的关系类似于《Fate》中Master(主人)与Servant(从者)的关系,这种带有相对随机性的强制魔法契约关系在《爵迹》与《Fate》中都是最为核心的世界观,也是人物关系赖以构建的基础。《爵迹》与《Fate》中都使用了“同调”“回路”等概念;《爵迹》中的“魂冢”与《Fate》中的“剑冢”虽然名称不同,但含义相似。在人物形象上,《爵迹》与《Fate》都借用了苏美尔神话中的吉尔伽美什这一人物,并且战斗方式亦十分相像。在技能方面,两部作品亦有颇多相似之处,如《爵迹》中的审判之轮类似于《Fate》中的王之财宝,《爵迹》中的无限魂器同调类似于《Fate》中的骑士不死于徒手(Knight of Honor),《爵迹》中的催眠魂兽类似于《Fate》中的兽王之巢等,此外,《爵迹》中的三度王爵与《Fate》中的卫宫切嗣都具有改变时间流速的能力。仅从如上证据出发,判断《爵迹》抄袭了《Fate》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如果我们稍微考察一下中日两国的流行文化作品就会发现,以上提到的所有设定,都广泛存在于各类二次元作品中。比如“同调”这个概念,早前出现在《游戏王》(1999)、《网球王子》(2000)等作品中,在《Fate》之后,亦有《夜樱四重奏》等作品将“同调”作为核心世界观设定;“剑冢”一词,早在金庸的小说《射雕英雄传》中便已出现,其后的单机游戏《仙剑奇侠传》系列及网络游戏《剑侠情缘网络版叁》中均有使用。2003年的日本动画《Gilgamesh》便已经引入了吉尔伽美什这一神话元素,在《Fate》系列出现之后,《Fate》中的吉尔伽美什则几乎成为了吉尔伽美什的“标准”原型人物。至于主仆契约,则更是日本动漫、游戏及中国网络小说中的常用设定。可见,《爵迹》中的各种技能都并不新鲜,皆是从各种网络游戏和既有的文学、动漫、影视作品中转化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