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几项重要举措
法律分析: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第一条 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实施什么
法律分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面分析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和全面分析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新任务、新挑战基础上,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保障。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7.社会救助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等,要求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相关法律,或者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继续审议;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
公安部放管服12项新措施内容
法律分析:1.公安部将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推行小型非营运客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无需往返两地。2.在驾驶证考试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考试中的科目二,将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调整为30日。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提升“放”的含金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聚焦重点领域、区域精准放权。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建设、沿海高质量发展、开发区能级提升、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等重要工作,创新“照单点菜”放权机制。2.推进行政审批分级分类分权管理。梳理规范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公开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分级权限事项清单。3.加强行政备案事项规范管理。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编制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统一备案标准,明确部门职责。4.持续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5.深入推进工业产品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全面推行“电子证书”和全程网办,督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生产企业做好自我声明。
公安交管放管服12项措施
1、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政策:11月20日起,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凭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该规则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2、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政策: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只需到转入地车管所一次性办理摩托车转籍,车辆档案信息通过网上转递。3、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政策:公安部在全国12个省(自治区)进行试点(不含重庆),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跨地(市)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4、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政策:外地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既可以在企业登记地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也可以在我市车管部门申请临时号牌。5、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政策:免检车型范围扩大: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纳入免检范围。延长检验周期: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6、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政策: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7、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政策:AB类驾驶证的申请年龄调整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年龄下限分别为22周岁、22周岁、20周岁、20周岁、20周岁,年龄上限均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此项措施也适用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同时,该措施优化了增驾条件:(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调整为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8、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政策:初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驾驶证业务的,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适用原来的规定。9、便利残疾人家庭公用车辆政策:普通驾驶人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人需持有C2类及以上驾驶证;2、驾驶车辆仅限于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3、驾驶人员限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10、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政策: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客货运企业包括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校车、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等企业,通过到车管所窗口备案注册后,即可通过互联网平台(12123)享受各项服务。11、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政策: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12、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政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2项交管新措施给你带来哪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