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宇和张碧晨未婚生子的法律问题
郑爽的新闻热度没有过,又出现一个更为轰动的新闻,就是华晨宇和张碧晨生了一个孩子。笔者并不关注华碧二人感情纠葛,这里只谈二人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 二人未婚生子后所形成的复杂关系
1、 华晨宇和张碧晨不存在婚姻关系
这一点不作太多解释,相信大家也能理解是怎么回事。二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当然不能形成合法婚姻。同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二人是否有共同生活组建家庭的意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婚姻自由,是否结婚为华碧个人个人权利范围。任何人不得干涉二人的婚姻自由。从目前可知信息来看,华晨宇工作室表态称:花花目前单身,双方将在无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共同抚养孩子。也就是说,双方没有结婚的共同决定。故也不存在婚姻基础。
2、 华张二人与孩子的关系
在我国亲属关系主要分为三种,一种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血亲关系;一种为以婚姻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姻亲关系;还有一种为因法律规定而形成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从目前情况来看,孩子为华碧二人亲生无疑,故应属于直系血亲。虽然华碧二人没有婚姻关系,但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不影响以血缘为纽带的血亲关系产生。再明确一点说,华碧二人不存在法律承认家庭关系,但二人均与其子女存在法律承认的血亲关系。
3、 华张二人需共同对孩子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
上一点已经谈到,华张二人不存在婚姻关系。但二人与孩子存在法律上承认的父女、母女关系,依法应当承担监护责任,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因其子不是在合法婚姻状态下出生,属于典型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在部分国家不受法律保护,也有国家对其进行歧视性规定,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认为非婚生子女的出生缺乏法律基础和道德基础,故应在法律规定上予以区别。
但是否在婚姻状态下出生,并非子女自身所能决定。为子女提供一个 健康 的家庭环境,是我们每一个成年人的基本义务。不能因为成年人没有做到的事情,对子女进行歧视。从另一角度来说,非婚生子女一出生就不具备与他人一样 健康 的家庭环境,这何尝不是一种伤害。这种对受害人的处罚,既不公正,也不公平。故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地位,任何人不得歧视。
二、 华张二人未来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
1、 二人若结婚,将形成完整的家庭状态
二人在未来若结婚,并进行婚姻登记,组建合法婚姻,则二人将与其女共同组成合法的完整家庭形态。这一家庭形态,将有利于未成年人的 健康 成长。也有利二人对女儿共同进行抚养、教育、照顾。
2、 二人不结婚,各自有各自的家庭
二人若未来不结婚,各自组成自己的家庭。将会面临两个家庭共同美育一个孩子的情况。当然,二人各自组成的家庭,可能还会有孩子。这就有一个平等对等的问题。不能因为有婚生子女,而对非婚生子女歧视的问题。同时两个家庭也应妥善协商,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律师称华晨宇张碧晨未婚生子系违法,依据是什么?
华姓男歌手发微博承认,确实与张姓女歌手未婚但育有一女。张姓女歌手随后发微博回应称,她是在隐瞒男方的情况下,独自生育女儿,后来才告知男方孩子的存在,并已与男方共同为孩子办理了户口登记。其后,男歌手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在回应新浪娱乐时表示,男歌手目前单身,双方将在无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共同抚养孩子,一起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社会公众对此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只要双方都爱孩子,想在不结婚的状态下共同抚养孩子无可厚非;有人却认为非婚生子既违反公序良俗,也违反法律规定,不应倡导。在这一事件中,非婚生子的合法性问题以及非婚生子的权利与生活状态问题进入了大众视野。·非婚生子是否违法?非婚生子是指男女双方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条件下生育子女。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以及第四十二条,我国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该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实行此类行为的公民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在各地方的法规中,能更为明确地看到,法律法规确实将非婚生育子女视为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行为。如《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除此之外,《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等均有类似规定。因此,虽然网文小说和电视剧中经常出现非婚生子的情节,但事实上非婚生子确实属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非婚生子的女性能否享受产假及产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于女职工应当享有的产假及相关生育津贴等待遇进行了规定,但根据其中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尽管该规定已经随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2年4月28日的公布实施而失效,非婚生子的女职工也大多能够依法享有产假,但是根据各地具体规定,有许多非婚生子的女性无法获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如《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三)款为“属于计划内生育”。2020年2月刚刚结束再审程序的、邹女士诉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案件就使用了该条款。经过一审、二审、以及上海高院的再审程序,法院认为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规定,邹女士为非婚生子,确不符合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如《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第(三)款为“属于计划内生育”。2020年2月刚刚结束再审程序的、邹女士诉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案件就使用了该条款。经过一审、二审、以及上海高院的再审程序,法院认为依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规定,邹女士为非婚生子,确不符合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非婚生子能否办理户口登记?尽管在我国,非婚生子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但是孩子实属无辜,不应因此而被剥夺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也理应享有办理户口登记等一系列权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可以办理户口登记,但只能跟随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办理落户。另外,与婚生子相比,非婚生子办理户口登记的手续和流程也有所不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但是在实践中,派出所还可能要求孩子的父母共同到场办理户口登记。这很可能也是我们在网上看到的那张,华姓男歌手、张姓女歌手与女儿合照的拍摄场景。·华某与张某之后会如何抚养孩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如果因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华姓男歌手与张姓女歌手双方现在或未来对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采用法律途径解决,那么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现状等多重因素,来判断孩子由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2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原则上会判给母亲一方抚养。而对于2至8周岁的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目前与哪一方共同居住,并综合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判决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对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综合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抚养权归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根据张姓女歌手的微博,她在2018年秋天怀孕,因此目前孩子还未满两周岁。如果华姓男歌手与张姓女歌手未能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簿公堂,那么孩子很可能会被判给女歌手一方抚养。目前根据华姓男歌手工作室员工对新浪娱乐的回应,双方已协商一致,准备共同抚养孩子。如果双方能配合好,应该可以为孩子提供一个相对更加有爱的成长环境。·无婚姻状态抚养孩子会对孩子有不利影响吗?尽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是实际上,孩子成长过程中,如遇到报名入学等需要提供父母信息的环节,非婚生子确实或多或少都会面临一些困难。除此之外,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缺失,确实无法避免地会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遭受异样眼光。更何况位于这次八卦中心的孩子从出生不久,就被公众关注热议,甚至还被曝光照片,未来成长过程中可能需要家长更多的关注和保护。目前这份八卦的走向仍未明确,公众的猜测和评价不一。一方面,希望两位歌手能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用爱与陪伴保护好这个降生不久的小生命。另一方面,也希望媒体与公众能为孩子营造宽松一些的生活环境,尊重并保护孩子隐私,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