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费用支出规定标准
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工会费用支出规定标准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二)文体活动支出。(三)宣传活动支出。(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五)其他活动支出。
法律依据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
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
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新年、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
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
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
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
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工会支出范围及标准
经费开支范围:1、会员活动方面--用会员缴纳的会费2、组织会员开展郊游、参观、联欢、电影、舞会、游园等集体活动3、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等。经费开支范围---是指工会经费使用的界限,即哪些费用可由工会经费开支。一、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规定是什么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津贴、补贴等个人待遇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工资性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发放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2、职工福利费的管理。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职工鼓励待遇、解决职工及其家属生、老、病、死等困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公费医疗、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职工死亡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3、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实行经费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职工福利费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职工的具体情况处理,个人补助一般要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单位工会研究决定,领导批准。要做到实事求是,把钱用到最急需的地方。二、工会会员享有哪些福利1、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2、职工教育优秀学员(自学)奖励;3、文艺 汇演、体育比赛奖励;4、工会会员生日慰问;5、工会活动伙食补助费、夜餐 费;6、工会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7、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法律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第十二条 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第十三条 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如下:1、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遵纪守法原则;经费独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依法收缴原则;服务职工原则;勤俭节约原则;民主管理原则。2、工会经费收入范围。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3、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交经费。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2018年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
2018年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2009年10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号)同时废止。
上海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法律主观:工会法里没有明确说明: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本企业工会拨交经费。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三十七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