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国债是什么
特别国债是国债中的一种,所募集的资金并不是用于弥补财政预算赤字,而是用于一种特定用途的国债。
特别国债与普通国债的区别
1、资金用途不同
普通国债所融的资金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而特别国债所募集的资金并不是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而是有特定的用途,一般是用于增补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资本金。
2、时间上的差异
普通国债收入与支出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特别国债收入与支出同时进行,即收即支。
3、投资对象不同
特别国债主要采取定向发行模式,认购方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是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特别国债,个人是有机会购买的,比如,过2007年的特别国债中有2000亿元,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而普通国债的对象主要为个人投资者。
4、国债期限不同
特别国债的期限一般为7年期,或者10年期,而普通国债分为短、中、长期三种类,其中短期国债期限1年以内(包括1年),中期国债在1年到10年以下,长期国债其期限超过10年。
特别国债是什么
法律主观: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法律客观:《国库券条例》第七条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有关部门多渠道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