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怎么计算?
一、平均分摊法这是目前被广泛采用的方法,适用于平面使用土地分摊和划拨用地分摊,其分摊面积一般按照共有使用者之间各自在该宗地内拥有的地上附着物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来确定。可用以下公式计算: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使用者独立拥有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在共有土地上全部使用者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总和×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
二、土地价值最大化分摊法。适用于底层为商业、二层以上为住宅的楼房,这种方法主要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底层,住宅层分摊院内土地面积,土地只作为附属形式存在,体现了土地价值最大化。
三、土地用途分摊法。或称地价分摊法,适用于对多层多用途建筑物进行土地分摊。在土地利用当中,由于土地用途不同,层数不同,土地产生的价值就不同,按照不同用途地价在土地所有用途地价中的比例对土地进行分摊,确定使用者拥有多少土地面积,应承担多少税费,可以说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一种方法。
四、楼价分摊法。适用于对不同用途相同层数的建筑物土地进行分摊。如果不同用途相同层数的建筑物需要交同样的税费,就不太合理,所以还应利用楼价对同一用途不同楼层的土地进行分摊修正。由于不同层数的楼价是受市场因素影响的,楼的地价则不变,所以用楼价来修正地价可以说是一种操作简单的办法。公摊面积计算方法应该各有千秋,平均分摊法操作比较简单,但由于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土地面积平均分摊产生的利弊不同。土地价值最大化分摊法较实用,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土地用途分摊法与楼价分摊法理论上较合理,尤其是随着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扩大,土地转让行为、改变用途行为发生频繁,这种方法就显得更加公平、合理。我国的土地使用情况中作为居住用途的土地面积占据了很大的比例,但是一个小区不可能均等地全部划分为私人的土地,剩下的公共部分的使用就要求分摊给业主来使用和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程啸的研究概况
1、2013年至今,参与起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等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2、2016年1月至今,主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委托的课题“境外房地产交易制度及借鉴研究”3、2015年10月-12月,主持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课题“不动产登记法研究”(结项)4、2015年6月至今,主持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课题“不动产登记员管理办法”5、2015年6月至今,主持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课题“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与管理办法”6、2014年1月至今,主持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课题“中国统一损害赔偿法的构建与完善”7、2013年1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课题“担保物权研究”8、2012年1月至今,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损害赔偿法基础理论研究”9、2010年9月至今,主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课题“现代社会大规模侵权责任之研究”10、2007年5月-2010年5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课题“不动产登记立法研究”(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