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时期奴婢婢女怎么自称
秦国时期奴婢婢女自称隶妾。
奴婢是指我国秦汉时期受人奴役的奴隶。是秦汉社会中身份最低贱的人,同牛马、田宅、器物一样是主人的财产,主人可以任意役使、打骂、赠送和买卖。但法律限制随意杀害奴婢,要杀须报官获准,称为“谒杀”。
秦代奴婢称为“隶臣”、“隶妾”、“人奴”、“人奴妾”、“人臣”、“人妾”等,汉代奴婢亦称“僮”、“家人”、“苍头”、“卢儿”、“臧获”等。奴婢所生子女称“奴产子”,仍为奴婢身份。
春秋战国奴婢自称
战国时的奴婢的来源有以下几种:一是俘虏,当时的战争已不以掠取俘虏当奴隶为其目的,这从战争中大量斩杀敌人而俘虏很少可以看出,然而战争有时也有把对方的民众虏掠为奴的现象。《墨子·天志下》说,大国进攻他国时,攻入国境后割农作物,砍树木,毁城廓,焚祖庙,掠牲畜,对顽强不顺从的民众就杀,顺从的就绑着牵回来,男为"仆、圉、肯靡",女为"舂、酋"。这里,仆是家内服役管车马的奴隶,圉是养马奴隶,胥靡是用绳索牵连着被强迫做筑城等土木工程的奴隶③。舂是舂米的奴婢,酋是制酒的奴婢。二是罪犯,这是战国时奴隶的主要来源,胥靡就是一般罪犯的通称。《韩非子·六反篇》说:"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其意思是说,对偷盗用刑,是针对其罪,不针对其人;如针对偷盗的人,就等于对胥靡这样一般罪犯用刑。三是官府把罪犯的妻子、子女一起没收为奴。商鞅变法就规定"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把没为官奴婢作为一种处罚办法。四是债务奴婢,《韩非子·六反篇》说农民在"天饥岁荒"和官府盘剥下,有的"嫁妻卖子"。五是奴婢的子女仍为奴婢,如《左传》僖公17 年载:"梁嬴。。将生一男一女。。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再如战国时秦国有"奴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