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清的个人经历
1925年参加湖南雪耻会.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湘潭县银田镇党支部书记。1927年任湘潭县委委员兼东一区委(亦称株洲区委)书记。同年参加秋收起义。1928年,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29年在汉口被捕。后经保释出狱,任上海沪东区委书记。1933年11月再次被捕。1937年8月,国共合作后被释放出狱。是年任中共衡阳县委特派员、县委书记。1940年,先后在桂林八路军办事处、重庆新华日报社、西安八路军办事处工作。是年秋带领40名干部赴延安,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主任。1945年任陕甘宁边区政府贸易公司经理。1947年3月,中共中央从延安撤出后,任中央前委政治部供给处处长。1948年5月,随中央前委离开陕北到西柏坡。1952年后任建工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计划司司长。1958年被错划为“党内极右分子”、开除党籍,下放到株洲玻璃厂劳动。1976年平反。1979年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第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厅党委委员、顾问等职务。1982年8月离休后,参加湖南省机构改革,撰写湖南党史,参加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1996年2月6日在北京病逝,终年91岁,葬八宝山革命公墓。
陈永清的个人履历
陈永清,男,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电学院工程机械专业, 1997年12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工学硕士。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讲本科生课程:《机械工程概论》,《工程机械构造》,《工程机械设计》。主讲研究生课程:主要研究方向: 1、工程施工特种工程机械的设计;2、水电施工专业设备的设计;3、进口工程机械配件的国产化技术研究; 4、设备制造专机的设计与制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