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公交上遭背摔踩头事件后续结果如何?
27日上午11时许,令人发指的一幕发生在遂宁某公交车上,一名7岁男童在公交车上玩闹,踢到了一名乘车男子,男子顿时暴起,竟把男童一把抓起摔到地面,随后对男童头部连踩3脚,男童当场瘫软。受伤的7岁男孩郭某恒正在医院治疗。4月28日凌晨2点,遂宁市经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因郭某恒踢了郭某天(两人素不相识)三下,被郭某天殴打。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天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待郭某恒伤愈后,根据进一步鉴定结果依法处理。根据刑法第234条。(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轻微伤,根据第《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个小孩在公交车上踢一个男的,结果被过肩摔踩头的新闻
原标题:四川遂宁公安通报:男子公交车上殴打7岁儿童,被挡获侦办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实习生 廖艳
针对网上热传的“小男孩公交车上被男子过肩摔后狂踩头部三脚”的视频,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官方微博@遂宁经开公安 通报称,郭某天(男,21岁,遂宁蓬溪县人)因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区人)在车上踢到了他,遂对其进行殴打。目前案件正下进一步侦办中。
遂宁新闻网配发的小男孩被打视频显示,小男孩在公交车上,用脚踢了三下坐在对面的一位“戴眼镜,穿牛仔上衣”的男子,男子突然站起,将小男孩过肩摔,重摔在地,并紧接着用脚在小孩的头部狂踩三下。旁边的乘客站起来制止。视频中,小男孩当场瘫软,两次试图站立,均倒下。
@遂宁经开遂宁市公安 通报称,4月27日上午11时 38分,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嘉禾派出所接110指令:在明月桥16路公交车上有人打小孩!接警后,嘉禾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现场挡获违法嫌疑人郭某天。经查,郭某天(男,21岁,遂宁蓬溪县人)因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区人)在车上踢到了他,遂对其进行殴打。现郭某恒正在医院治疗。
何处男童在公交上遭男子摔头狂踩?
4月27日,遂宁发生在公交车上的小孩被乘客殴打事件,27日上午,遂宁16路公交车车上发生一起男子狂摔小孩,并用脚猛踩小孩头部事件。上午11时38分许,在吉祥路口与明月路渠河北路路口之间的一辆16路公交车上,一名小孩用脚踢坐在对面座位上的男子,男子冲上前抓起小孩将其摔倒在地,并猛踹小孩的头部。据同车乘客反应,小男孩顽皮在车上蹦跳,疑妨碍到牛仔男,牛仔男将小男孩击倒在地,并用脚踹、踩小男孩头部。恶性事件发生后,公交车驾驶员与乘客见状停车将其控制,现场执勤交警向当地派出所通报警情。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嘉禾派出所将到报警后,在16路公交车上将违法嫌疑人挡获。经查,郭某天(男,21岁,遂宁蓬溪县人)因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区人)在车上踢到了他,遂对其进行殴打。现郭某恒正在医院治疗。遂宁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殴打不满14周岁者的行为符合从重处罚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男子作出治安拘留15天并处罚款的决定。遂宁市隶属四川省,位于四川盆地中部腹心,是成渝经济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四川省的现代产业基地,以“养心”文化为特色的现代生态花园城市。西连成都,东邻重庆、广安、南充,南接内江、资阳,北靠德阳、绵阳,与成都、重庆呈等距三角。地处四川城镇化发展主轴,是四川省战略部署建设的“六大都市区”之一,成都经济区和成都平原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遂宁是成渝之间重要的节点城市和次级综合交通枢纽,与成都、重庆等距128公里;已建成铁路“3向7线”237公里,高速公路“1环6线”290公里,形成了成遂渝高速中轴线、成渝经济区高速公路北环线和遂宁城市76公里绕城高速环线,构建了遂宁至成渝及周边城市90分钟交通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