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毅

时间:2026-01-30 01:46:44编辑:流行君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杨光毅因犯强奸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审查期间,被害人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再审,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幼女杨某某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某某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国家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


百香果女孩案被告杨光毅被改判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这时间备受关注的广西百香果女童被强奸杀害案件终于有了最新的进展,在12月28日广西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子再审进行了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我们首先来理清这起案件的经过,十岁的受害女孩曾经是广西钦州农村的一位小学四年级学生,当时这个案件发生在2018年的十月四日,这个女孩独自卖完百香果赚了32块钱,她把钱装在口袋里再赶往回家的路上,但是孰不知他们村有一个叫杨光毅的人蹲守在她回家的路上,把她扛上了山然后对她实施强奸,随后拿走32块钱然后把这个女孩闷在水里头溺毙身亡,并且抛尸山野之中。在2018年十月六日的时候,杨光毅在自己父亲的陪同之下,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根据他的供述,也找到了受害女孩的遗体,并且对杨光毅进行了刑事拘留,在2019年七月的时候,杨光毅在一审被判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自然不服判决,随即提出了上诉,说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失去了自我控制能力为由。在2020年三月份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再考虑到杨光毅有自首的行为,一是就改变杨光毅犯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他限制减刑。然而受害女孩的家属对这次二审的结果相当的不服,随后向法院提出了申诉,在多次的调查得知杨光毅曾多次对村里的其他女孩进行跟踪搂抱等性骚扰行为,对她们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阴影,出于这起案件对社会影响的恶劣情形,直到12月28号案件再进行审判,改判杨光毅死刑。近年来针对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咱们国家绝不姑息,一直都是从重出发,因为我们要给祖国的希望和花朵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也要用严厉的法律来警示那些心怀不轨的人。

杨光毅年龄

截止到2021年1月20日,杨光毅30岁。杨光毅,男,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人。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10岁女童杨晓燕在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时年29岁的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扩展资料:杨光毅的可恨之处在于既然做下这等恶劣之事,就应该主动承认。而这个杨光毅竟然在法庭上自称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控辩能力,还要请求减刑。和强奸素媛的凶手赵斗淳一样,这个杨光毅的手段也格外残忍,刺伤女童杨晓燕双眼和颈部,杀害后,将女孩浸泡水中抛尸荒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杨光毅

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如何?

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是男子对10岁女孩心生歹意,在其回家必经之路埋伏,然后对女孩进行了后续的一系列施暴。男子对女孩的施暴手法可谓是非常残忍,先是事先在女孩必经之路埋伏,当女孩从埋伏处经过时,一把将女孩抱住,顺势脱下女孩的裤子,在女孩反抗的过程中,男子将女孩打晕,装进口袋,把女孩带到偏僻处,对其进行施暴,随后将女孩扔到偏僻处,女孩清醒后企图逃跑,被男子发现后对女孩进行二次伤害,女孩再度陷入昏迷,男子将女生丢到一个小河中浸泡几个小时后,将女生丢到偏僻处。一、男子几次三番对将女孩装进袋子对其进行施暴男子的心肠可谓是真的狠心,忍心对这么小的孩子进行这样一系列的伤害,曾几次将女生装进袋子里面,并对女生一次又一次进行伤害,女生越反抗男子就对女生的伤害越重,试想一下,被装到袋子中,一次又一次的伤害那种无奈与无助,真的难以想象女生当时绝望的心情。二、男子将女生活活浸泡在水中几个小时尽管男子几次三番对女生进行折磨,都没有严重到让女生失去生命,但是就是男子在进行一系列施暴后,将女生浸泡在水中,直至女生不反抗了,才把她拉起来丢到偏僻处,真的不知道女生在水中是怎么度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的,只希望天堂再没有这些伤害,让女生可以在天堂快快乐乐的成长,不再遇到类似的坏人,虽然现在男子已经自首了,但是他的所作所为还是难以让大家原谅并且释怀的。尽管男子在案发两天后去自首,可是自首就能换回女孩鲜活的生命的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失去生命就是永远失去了,在生命面前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机会,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生命失去了就是失去了,男子的做法是不会得到任何一个人的原谅的,既然事后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就说明男子在做这件事情时就知道是错误的,既然知道又为什么要做呢,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对一个可爱的小孩子下手,她们的世界多么单纯,多么美好,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坏人。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2018年在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杨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2020年5月9日,小燕家属称,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和人身安全:1、如果家里有透明玻璃窗,可以贴上磨砂膜防窥、防偷拍或安装薄纱帘,透光不透人。2、如果楼层低,不要把内衣挂在阳台外。走在楼下,你可以看到它太引人注目了。你可以买一个小架子来晾干房间。3、最好不要把外卖送到门口!快递可以放收点,外卖可以放电梯/楼梯,对方离开后再取。4、记得销毁外卖和快递表上的隐私信息!一般来说,用面纸蘸水很容易擦掉。5、如果你想搬家,试着和男性朋友在一起。如果你只有自己,白天和搬家公司/卡车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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