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泳池拉屎家长被罚

时间:2026-02-05 07:05:27编辑:流行君

关于宝宝泳池拉屎家长被罚200元 律师商家没有处罚权是怎么说的?

家长带着宝宝去婴儿游泳馆游泳,一不小心宝宝在泳池里拉臭臭了。店方根据其相关规定,对家长处以200元的罚款。郑州市民吴女士前几天遇到了烦心事儿,她质疑说,店方并没有明文规定对宝宝在泳池里拉屎要进行罚款。但店方却称,宝宝拉屎后,他们需要换水、替换滤芯,还影响到其他宝宝游泳,增加了他们的成本和损失。在大河报介入和协调后,店方已同意归还吴女士的罚款。具体如下:婴儿游泳,拉屎排尿难控制,遇到这种情况,不同游泳馆的处理方式也不同。记者走访了郑州市区多家游泳馆,有些是采取罚款以外的处罚方式,有些是不向家长索要赔偿。业内专家分析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是不具备处罚权的,经营者不能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来限制消费者的权益,以达到减轻自己责任的目的。事件宝宝在游泳池里拉了屎家长被罚200元“婴儿游泳馆究竟依据的什么规定?给孩子游了一次泳,反而被罚了200元。”提起3月6日中午的事情,吴女士就一肚子疑问。当天中午,孩子奶奶带着刚刚14个月大的孩子去棉纺西路锦艺城C区的婴格游泳馆游泳。在游泳过程中,孩子突然在泳池拉屎了,结果店方就向孩子奶奶要500元罚款。后来好说歹说,掏了200元罚款才了事。吴女士说,之前,考虑到这个游泳馆比较知名,她为孩子办了一张游泳卡,前前后后消费了2000多元。现在这种事儿还是第一次经历。办卡的时候,游泳馆并没明确规定遇到这种情况要罚款。她在游泳馆内也没有看见过相关的告知文件,店方工作人员也没有口头提醒。“店方扣款的理由,是影响了他们正常营业。”吴女士说,宝宝才一岁多,远没有到能够正常控制大小便的年龄。况且他们的专业便是婴儿游泳,这种情况应该由店方来控制并承担后果,而不是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将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为此,记者联系到这家游泳馆。馆方一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提醒过家长的,一般在孩子下水前,他们就会询问是否给孩子带了泳裤。如果家长没带,他们就会询问是否需要一次性收费防水纸尿裤。事情发生时,正好是中午,当时泳池里还有其他宝宝。“我们只能把这些人的票都退了,还需要换水,换滤芯,几乎一下午没法营业。”她说,其实之前他们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在他们向家长解释由此带来的成本后,家长一般都会表示理解,并给予他们一些补偿。走访游泳馆处理方式不一部分游泳馆不予追究针对此事,部分消费者理解店方的决定。一位市民说,她经常光顾的婴儿游泳馆,也有拉臭臭要罚款200元的规定。如果家长无法确定宝宝是否会拉屎,那就不要让孩子在大池子里游泳。毕竟池子里还有其他孩子,池子脏了别的宝宝没法游泳。再说,店方肯定需要换水,大游泳池里的水一般都很多。记者调查多家婴儿游泳馆了解到,针对宝宝在泳池里拉臭臭的问题,游泳馆的处理方式也并非千篇一律。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陇海路南关街附近的一家婴儿游泳馆内。馆内分布着大、小两种游泳池,不少孩子都在大游泳池里游泳,并且基本都穿着泳裤。店方工作人员说,小池内只能容一个孩子游泳,多了就游不开,孩子们大多都会选择在大池内游泳。小孩子无意间在泳池内大小便的情况,也时常发生。但考虑到情况比较普遍并且宝宝还太小,所以他们一般都决定无需顾客承担相关费用。未来路商城路的一家婴幼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则说,他们店里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宝宝拉臭臭污染了泳池,他们需要清洗泳池,还需要换水换滤芯,增加了营业成本。所以他们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在会员所规定的使用次数基础上,减去三次作为店方的补偿。紫荆山路上的一家婴幼儿游泳馆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很普遍,店内一周内可能会出现三四次,甚至有会员连续出现这种情况,他们一般都不会要求家长赔偿。当记者提及有宝宝拉臭臭被罚款200元的事时,她说,游泳池换水的费用不过三十块钱左右,清理污物时,他们可以用泵抽出。即便要客户赔偿,也花不了几百块钱。声音按照法律店方没有处罚权店方单方决定没有效用遇到类似问题,究竟应该怎样处理?不少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能接受罚款,但店方需要向他们讲明,造成的损失究竟有多少,依据的什么标准。出了事儿,不能简单用一个内部规定来罚款,而应该依据一个行业的标准来执行。也有家长说,年龄太小的婴儿,拉臭臭根本就不能规定。这种可以预测的因素,店方应该充分考虑在里面。要么店方提前告知家长,出现问题了需要赔偿;要么就是提醒家长给孩子穿上防水纸尿裤,彻底杜绝隐患。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辉分析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企业和单位可以对内部职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处罚,但商家对消费者是没有处罚权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能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来限制消费者的权益,以达到减轻自己责任的目的。单方的处罚和决定是无效的,但考虑到问题的特殊性,和对其他消费者的影响,双方可以协商,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正常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消费者协会可以从中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的话,法院通常会以自由裁量的形式来做出相应判定。针对此情况,有业内人士说,目前国家商务部发布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对沐浴企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卫生消毒设备、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都有规定,但却未明确提出婴幼儿游泳洗浴应参照的标准,也没有相关的监督体系。行业标准的缺失,和监管制度的空白,使得不少游泳馆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这才是消费者最应该关注的。

宝宝泳池拉臭臭家长被罚200引争议,你怎么看?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一些服务性的机构都有很多的严格规定,这是对广大消费者的一个保护,也是对商家的一个制约。不过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不良行为的商家,总是会给消费者带来一些不愉快的经历,主要是想方设法的自己赚钱,即便赚取的是昧心钱,某些个别商家也不会放过,对于此类商家应该进行严厉的处罚。



最近就有一家不良的商家做出有害消费者的事情,有一家婴儿游泳馆,家长带着自己的宝宝去游泳,由于宝宝年纪小不小心在泳池里面拉臭臭,这时候商家要求孩子的家长掏500元罚款,之后孩子的妈妈赶到,经过协商最后给200元,后来记者介入,这时候商家知道自己理亏,所以将200元钱退还。



这件事情商家做的很不地道,一家婴儿游泳馆本身就应该知道孩子们年纪很小,大小便方面没有自控能力。婴儿游泳馆就是针对婴儿,自然应该事先就有准备,婴儿游泳馆就是服务于婴儿,如果因为孩子大小便出现问题就罚款,那么婴儿游泳馆就不配营业,因为这家店根本处理不好婴儿事情,开店还有意义吗?



我们还需要注意一点,商家的罚款金额,开始的是直接要家长500元,后来家长经过协商降低到200元,曝光以后在记者的参与之下,商家竟然全部退还。通过这个程序我们看出商家是理亏的,不然他们不会退钱,所以说这个商家的行为已经带有欺诈性质,这家店的行为带有一定的违规违纪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法律来说,一个商家没有权利去罚款,这是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能用格式条款,通知和声明方式来限制消费者的权益。从这点来看这个商家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同时这个商家并没有告知消费者婴幼游泳馆孩子拉臭臭有处罚,所以商家的行为是不正当行为,应该赔偿消费者损失!


浙江杭州一宝宝在泳池拉肚子,家长究竟需不需要赔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时候对于一些事情的发生有些人不能够理解,那么当我们在网上看到浙江杭州一宝宝在泳池拉肚子的这件事情的时候,很多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就是家长究竟需不需要赔偿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我个人看来,其实我觉得需要赔偿,但是赔偿一定要合理合法,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1 肯定是要赔偿相信大家对于泳池也都是有一定的了解,我们都知道,开放一个泳池所要花费的资金也是相当高的,而且有的时,如果大多数人都到一个泳池里面去游泳,当有一个人在里面拉尿或者是拉大便的时候,那么他的家人确实是需要赔偿一定的费用的,对于这位小宝宝而言,他当时在泳池里面拉肚子,其实我个人觉得家长是应该要赔偿的。经过了解之后,店家说这个行为直接导致他们损失4200元,所以要让他们赔偿一半的金额,也就是2100元。2 赔偿一定要合理合法在我个人看来,其实我觉得自己做错事情之后,我们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去买单,所以对于这个小宝宝在泳池里面拉肚子的这个行为,其实我觉得他的家长也是需要负一定的责任的,我觉得赔偿是肯定的,但是这个赔偿一定要合理合法,所以对于店家的要求,其实我个人也是能够理解的,它只需要用户赔偿一半就可以了。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每个人而言,了解这方面的问题对我们都是有一点的好处的,所以在今后的生活中,如果再次遇到这种类似的情况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尤其是那些年龄比较小的孩子。

杭州宝宝泳池里拉肚子,店家索赔2100元,这个索赔方案合理吗?

这个索赔方案是合理的。都说游泳是非常好的健身方式,所以陈女士给自己刚满两岁的女儿小满在家附近的一个游泳馆办了一张会员卡,每当自己周末休息的时候,会带着小满去游泳游玩。经过几次下水之后,小满对游泳馆的环境逐渐熟悉,所以表现的越来越好,陈女士和婆婆看到小满在水里游得非常欢快,也不断的给宝宝加油鼓劲儿,小满在水中越来越兴奋,可是让人非常尴尬的一幕却出现了。陈女士看到小满表情有一些不正常,然后水里冒了一股气泡,孩子身边的水开始泛黄。意识到异样的陈女士,立刻把小满从游泳池里抱了出来,孩子抱出来之后,整片游泳池里的水都开始变得黄黄的,而且充满臭味。泳池里的其他人见状纷纷从水里上来,游泳馆的工作人员走到陈女士身边了解状况之后要求杨女士对游泳馆进行赔偿,数额是2000元,或者扣除会员卡20课时每个课时价值125元。陈女士立刻表示反对,她觉得游泳池工作人员的赔偿金额过大,她不能接受。而游泳池方面表示游泳场馆内明确贴着标志,三周岁以下的孩子下水需要带防水的纸尿裤,而陈女士没有按照场馆的要求做,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理应赔偿。陈女士也觉得冤枉,因为之前的几次她都给小满带了尿不湿,这次是奶奶在游泳馆给小满换的衣服,所以疏忽了。陈女士表示他们只给1000元的赔偿。我个人认为游泳池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很合理。因为是陈女士一方有错在先,没有按照规定就放宝宝下水。游泳馆的负责人表示游泳馆里面的泳池需要重新换水,换水之后还要加热到恒温,加上耽误正常的营业,游泳馆因为这次事件损失差不多要三到四万元。所以要两千元的赔偿算是很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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