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馆

时间:2026-03-21 01:54:07编辑:流行君

有没有明文规定居民楼下不能开饭店

有的,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扩展资料:油烟排放标准: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3、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大气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居民楼下开饭店新规定

法律分析:1、居民楼下开饭店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2、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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